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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将实行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0-08-05    来源:浦东时报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起,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将通过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这一举措将显著缩短资质认定办理时间,不断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

  据悉,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自2014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始实施,试点对部分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在此基础上,近年来,适用事项类型和区域范围不断扩大,已逐步实现“全区域、全领域”覆盖。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制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效率,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出台的《办法》指出,告知承诺是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资质认定申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次性告知其资质认定所需的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检验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资质认定决定的方式。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市市场监管局在作出资质认定决定之前,不再组织开展技术评审,缩短了检验检测机构办理资质认定的时间,为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响应市场需求和应对经营中的突发情况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办法》提出,本市检验检测机构符合近2年内未因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检验检测标准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除外。

  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或现场提交加盖机构公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符合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市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机构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受理机构申请,收到经机构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符合要求的相关申请材料后,当场作出资质认定决定。

  为了加强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的办理,并组织对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后续监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并将依据职责对在监管中发现涉嫌存在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违反承诺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被审批人开展执法检查及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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