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居转户条件进一步放宽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浦东时报
临港新片区人才办理“居转户”进一步放宽标准。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的《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政策的通知》,12月1日起,针对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这意味着,临港新片区的人才4年内累计36个月1倍社保,在申办落户时即可不需提供中级职称。而按照上海的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在临港新片区以外的地方,不受职称限制的要求是4年内累计36个月要达到2倍社保。再次降低临港人才落户的门槛,展示了临港新片区持续落地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不断努力打造集聚海内外人才新高地的决心。
早在去年8月,为打造临港新片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上海市出台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