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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安民心
发布时间:2021-06-30    来源:浦东发布

  之前放弃选房,3年不到又要提出经适房申请怎么办?已经获得上海户籍,却被拦在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门槛之外,该如何处理?……

  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住宅保障中心”)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学史力行,在服务中坚持原则,为民解忧。由10名党员组成的第三支部,平时主要担负浦东新区廉租、公租、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保障任务。近年来,每年担负的申请受理达万余户数,工作量成倍增长,支部党员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在住宅保障中心的接待点,倾听群众诉求,宣传政策、答疑解惑、为民解忧。

  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申请者在审批通过后,将进行选房。申请者通过摇号取得选房的先后顺序,同时,为了保证选房的公正公平有序,规定申请者选房后放弃,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在采访中小布了解到,有申请者在接到选房通知后,因为轮候序号靠后,其心仪的一处经适房已经没有房源了,勉强选了其他房源,选房后又要求放弃,当时,工作人员依据政策告知市民,如果选房后放弃,需等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但此后,申请者又多次提出申请要求,工作人员与该市民多次联系、安抚情绪,耐心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严格依法、依规。

  自2011年开始的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近年来政策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中。对于遇到的特殊情况,需要工作人员主动跨前,妥善处理。

  另一位陈先生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资格也成为工作中的难点,第三支部党员在党史学习中感悟为民服务初心,专门就此事进行了讨论。

  陈先生2012年来到上海工作,在转为本市户籍前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符合上海市非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2020年12月通过人才引进获得上海户籍。但在今年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时却遇到了“难题”——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户籍准入标准,其不满足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户籍需连续满2年的相关条件。

  陈先生表示其在未取得上海户籍之前,已符合本市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准入条件,但现因转为上海市户籍,导致其既不能申请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房,也无法申请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房。他希望考虑此类情况的特殊性,并做好政策的衔接,尽快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支部、业务科室在充分讨论后,请示市房管局,最终,市房管局在今年4月份给予了相关批复,妥善解决了陈先生的申请资格问题,得到了当事人和类似情况家庭的赞许。

  据了解,新区自2011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8批次,为2万余户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新区属地化保障管理家庭已达近4万余户;累计保障廉租住房家庭1.5万余户次,配租房屋858套,发放廉租租金补贴7.8亿元;累计保障公租住房家庭1.2万余户,各类住房保障家庭及人数均居全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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